一、 | 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
二、 | 辦理旨揭各項活動: |
(一) | 授權各校自行評估,惟須經家長共同決議,並依據111年8 月26日修正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第肆點第八項及第十三項辦 理。 |
(二) | 跨縣市活動或縣外單位到校參訪交流,須檢附活動實施計 畫、防疫計畫等函報本府教育處備查,並填報戶外教育( 校外教學)調查表(https://forms.gle/SqrKnTwp9jxi6xuP7)後使得辦理。 |
三、 | 檢附防疫計畫書範本供各校參考。 |
四、 | 提供本縣在地國立及私立高級中學參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