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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賴玉密 - 教導處 | 2022-10-27 | 點閱數: 102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40793A號函辦理。
二、 依據強迫入學條例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執行強迫入學條例作業要點,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發現學生有未經請假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天以上,或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者,應通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輔導其復學。未就學個案經查為出境者,應提供清單電子檔,俾供內政部移民署協助比對,於列管個案入境時通知教育主管機關。
三、 邇來屢次接獲各縣市政府轄屬國中、小或各鄉(鎮、市、區)公所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查詢學生之入出境資料,惟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置之學生資源網目前僅與內政部移民署定期介接「新生未入學個案」入出境紀錄,爰貴校及鄉(鎮、市、區)公所倘有查詢國中、小學生入出境資訊之需求,請依下列學生類型分別查詢之:
(一) 學生屬新生未入學個案:請逕至學生資源網查詢個案學生最新出入境情形,毋須發函查詢。
(二) 學生屬疑似出境而申請轉出之已入學學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無是類資訊,請函文至內政部移民署,由該署協助查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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