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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賴玉密 - 教導處 | 2021-08-26 | 點閱數: 318

一、 活動目的 本活動希望透過趣味漫畫與創意短片徵稿的方式舉辦,以漫畫與短片 特有的聯想、趣味、幽默、誇張的方式,引發青少年兒童對犯罪預防 相關議題的注意,加強青少年預防犯罪的觀念,進而達到預防犯罪, 減少被害之目的。

二、 徵件主題 以漫畫與短片方式表現兒童青少年犯罪預防主題,可從日常生活如何 避免犯罪或成為被害人的經驗發想,找出創作之徵稿主題。

(一)反毒、反霸凌、反詐騙、反酒駕。

(二)人口販運、家庭暴力、網路犯罪、妨害性自主、性騷擾案件。

(三)婦幼及性別尊重、智慧財產保護等人權、生命、法治與預防被 害。

(四)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內容。

三、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法務部。 執行單位:獎金獵人(恩克斯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參賽組別 共分五組:(參賽組別以 109 學年度之在學學籍為準,含應屆畢業生)

(一)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單頁漫畫創作)

(二)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以四格漫畫創作為限)

(三)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以四格漫畫創作為限)

(四)國中組(以四格漫畫創作為限)

(五)高中(職)組:(限選一項參加徵件) 1.漫畫創作(以四格漫畫創作為限) 2 2.創意短片

五、 徵件規格

(一)徵件規格 1.漫畫創作:

(1)以圖畫紙四開(39 × 54 公分)創作,直、橫向不拘。

(2)作品的構圖、用色、創意及技巧,請自由發揮,以生動活潑之方 式表達主題意義及重點。畫面輔以精簡文字而仍能呈現創意之漫 畫為上選,請儘量以圖案意象的聯想、誇張、隱喻、比擬來表達 情感張力與戲劇情節。

(3)報名及作品寄送方式:(請任選一種) A.網路報名:請自行將手繪稿掃瞄或使用相機、手機等器材翻拍 (需光線充足、細節清楚,否則將影響評分)轉換為 JPG 檔,並 使用活動網站進行線上報名。 B.紙本報名:請至活動官網列印報名表,並填妥表格後連同畫作一 併寄至:11494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 6 段 11 巷 37 號 3 樓 獎 金獵人(法務部犯罪預防漫畫與短片徵件小組) 收。使用紙本報 名者視同授權本活動徵件小組進行作品翻拍及電子化工作,不得 提出異議。

(4)通過複選之作品須提供原畫,請於名單公告後至 110 年 10 月 6 日前(郵戳為憑)將原畫郵寄或親送至 11494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 東路六段 11 巷 37 號 3 樓 獎金獵人(法務部犯罪預防漫畫與短 片徵件小組),逾期視同自行放棄決選參賽資格。

2.影片創作:

(1)參賽作品影片長度 2-3 分鐘(含片頭片尾)。

(2)參賽作品須為 110 年 6 月後攝製完成。

(3)作品需符合本活動規範之條件及規格/格式,並成功上傳至至 YouTube(保留像素至少為 1920X1080 之 HD 檔案),務必在影 3 片資訊設定為非公開並開放嵌入碼,線上報名時以影片網址為 報名依據,且需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本活動公告得獎公 布時止。

(4)參賽作品片頭僅能出現參賽作品名稱,片頭及片尾請勿出現任何 人員名單。

(5)劇情片、動畫、紀錄片均可,影片類型不限。

(6)像素需至少為 1920(W)×1080(H)之 avi/mov/mpg 格式。

(7)倘參賽作品入圍決選,參賽者須無條件配合執行單位要求,再提 供參賽作品原始檔光碟數份 (主辦單位將由專人聯繫相關事宜)。

(8)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 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9)得獎作品需於 110 年 10 月 15 日(五)前提供 30 秒得獎作品精 華短片。

(二)取材可參考下列網站:

1.法務部「more 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頁 (http://tpmr.moj.gov.tw/)。

2.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犯罪預防 (https://cib.npa.gov.tw/ch/index)。

3.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官網(宣導專區) (https://dep.mohw.gov.tw/dops/np-1304-105.html)。

4.司法院兒童網( https://topic.judicial.gov.tw/kids/mp-3.html

六、報名繳交資料

(一) 參賽者投稿基本資料

  (二) 漫畫創作組: A. 網路報名:將作品掃描或翻拍為清晰電子檔,檔案大小不得 超過 10MB B. 紙本報名:紙本報名表及畫作。

(三) 創意短片組:Youtube 影片網址(影片資訊需設為不公開並開 放嵌入碼) 4

(四) 作品標題(中英不限,20 字內)

(五) 創作理念(中文,100 字內)

七、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 110 年 6 月 1 日

(二)12:00 開始至 110 年 9 月 16 日(四)16:00 止。紙本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二)活動詳情及線上報名請至活動網站: https://mojyouth.bhuntr.com/tw

(三)服務信箱:2021mojyouth@bhuntr.com

(四)服務專線:(02)7730-7613 分機 28

八、獎項獎勵

(ㄧ)漫畫創作:每組前三名各一名,佳作各十名,網路人氣獎各五名。 第一名:每名獎金六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第二名:每名獎金四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第三名:每名獎金三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佳 作:每名獎金一千元,獎狀一紙。 網路人氣獎:每名禮券(超商)一百元。

(二)創意短片: 第一名:一名,每名獎金六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第二名:一名,每名獎金四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第三名:一名,每名獎金三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一千元,獎狀一紙。 網路人氣獎:五名,每名禮券(超商)一百元。

(三)參賽作品評定後,除由執行單位通知得獎者外,並由主辦單位以書 面通知就讀學校給予表揚。

八、注意事項

(一)作品內容不得出現有關作者個人之相關訊息或提示。 5

(二)參賽作品評定後,除由廠商以電話及 email 通知得獎者外,評審會 議後並將得獎名單刊登於競賽活動網站、法務部「MORE 法狀元」 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

(三)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法務部所 有,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不另行通知及致酬之情況下,有重製、 廣告宣傳、網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之權利。

(四)每人參賽作品以一則為限,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且一稿 不得二投或大圖輸出列印再著色,短片規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評選, 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如經檢舉抄襲並查證屬實者, 喪失參賽資格,並須返還得獎獎金、獎盃(狀)。

(五)影片中所使用之素材(包含音效、音樂、動畫等),請務必自行 於參賽前取得版權或合法使用權,並將授權書或證明資料ㄧ併附於 報名資料內。

(六)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 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參加活動者所填寫的通訊聯絡方式(如 E-mail、地址、聯絡電話等), 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八)本部基於記錄活動辦理過程及成果所產製之書面及電子紀錄等相關 產物,得獎者及其餘參加頒獎典禮者不得主張肖像權等權利,本部 並得基於宣導之目的,於網站或適當場所展示、宣導相關辦理成果。

(九)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 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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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炎夏『漫』活,創意說『畫』參賽作品同意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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