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旨揭計畫為落實2030雙語政策,建置英語口說環境,提供學生多元英語學習環境,以提升本縣學生英語能力。 |
二、 | 學校申請基本條件如下: |
(一) | 學校型態以中、小型為佳。 |
(二) | 小型學校可與鄰近學校共聘。 |
(三) | 每週可提供18-20節服務節數。 |
(四) | 學校有正式英語教師最佳,其次為英語代理教師。 |
三、 |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9日(五)止,將計畫核章掃描檔及可編輯文字檔以電子公文函報本府或傳送至信箱(shengchi3050@hlc.edu.tw),經本府審查後核定。 |
四、 | 檢送計畫申請範本、學校概況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