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慈恩 - 校務公告 | 2022-03-31 | 點閱數: 395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40074號函辦理。
二、 為配合2030雙語政策,國教署辦理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相關計畫,並自111學年度起新增ELTA計畫,招募及培訓在臺外籍人士(111學年度計畫以外籍學生為優先),擔任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下稱ELTA教學助理),分配至公立國民中小學服務,以每周固定時間或寒暑假期間至中小學協助英語教學活動或文化交流活動,以營造英語口說環境,擴增學生於校園中使用英語機會。
三、 本縣111學年度獲國教署核配ELTA教學助理校數為13校,學校申請條件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 以111學年度未申請教育部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FET)、前瞻外師計畫、ETF教學助理之學校為優先申請。
(二) 以公共交通工具可到達、交通時間1小時以內之學校優先。
(三) 如學校位處交通不便區,請協助ELTA教學助理到校交通,另ELTA教學助理服務時間可彈性規劃於寒暑假辦理營隊活動,或適度調整課程集中時段進行。
(四) ELTA教學助理不進行部定課程教學,但可針對英文聽說課程擔任協同教學人員。
(五) ELTA教學助理服務時數係以每校每班每週上課1節,1學年以40週計算,相乘所得之節數為申請上限。
四、 本府訂於111年4月8日(五)上午9點至11點,於教育處第二會議室辦理旨揭計畫說明會,請貴校把握善用本計畫之人力資源,如有申請意願,請派員參加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假及課務排代。並請於111年4月7日(四)中午前填寫報名表單,表單連結如下: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v-VyaOsXlAuyvg8bL7Nn1f7Jst2ySSFNyXvfCIOYmIEmhTA/viewform
五、 請貴校於111年5月6日(星期五)前將「ELTA計畫學校申請表」(核章掃描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shengchi3050@gmail.com),以利本府初審後函送國教署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