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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雪鳳 - 校務公告 | 2017-07-05 | 點閱數: 898

一、幼兒園代理教師正取:林婉瑜

二、錄取人員請於106年7月6日上午9時至11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本校辦公室辦理報到,逾期以棄權論。

三、幼兒園代理教師甄選招考足額,不再辦理甄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