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針對花東地區弱勢學生運動員予以補助,期望透過輔助資 源的挹注,為弱勢學生運動員提供更有利的發展機會。 二、甄選對象:花蓮、臺東地區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大 專校院或研究所之在學學生,且為學校運動代表隊之成員 者皆可申請,另具中低與低收入戶資格者優先補助。 三、補助項目:日常訓練所需、傷後就醫與復健支持等。 四、審查方式:採隨到隨審,由國立東華大學體育與運動科學 系受理與審查,全年度皆可申請,至年度預算用罄為止。 五、相關申請表單與作業要點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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