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花蓮縣115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事項 辦理,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縣115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縣決賽: |
| (一) | 競賽時間:115年9月12日(星期六)。 |
| (二) | 競賽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 |
| 三、 | 縣決賽報名: |
| (一) | 線上報名期限:115年7月27日(星期一)起至7月31日(星期五)中午12點止。 |
| (二) | 線上查閱期限:115年8月3日(星期一)至8月4日(星期二)開放各參賽學校進行報名資料查閱。 |
| (三) | 紙本報名表:請於115年8月11日(星期二)前掛號寄送至花 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 四、 | 本年重要異動資訊: |
| (一) | 競賽員資格及限制,原凡曾獲得全國語文競賽決賽各項各組語別特優者,不得再參加該語別該項該組之競賽,調整為,凡曾於「近三年」獲得全國語文競賽決賽該語言該項該組特優者(試辦讀者劇場除外),不得再參加本年該語言該項該組之競賽。 |
| (二) | 增設線上查閱期限,以利各參賽學校再次確認報名資料,提升資料正確性。 |
| (三) | 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併入全國語文競賽,原社會組調整為「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新增作文項目臺灣臺語及臺灣客語2個語言。 |
| (四) | 與歷年辦理方式有重要異動部分及相關注意事項,業於計畫電子檔內以「紅色加粗」字樣呈現,請詳閱後依規定辦理。 |
| 五、 | 各初賽單位請於115年5月31日(星期日)以前辦理完畢。 |
| 六、 | 花蓮縣語文競賽相關訊息置於本縣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 uage.hlc.edu.tw/),請逕行下載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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