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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保男 - 校務公告 | 2025-01-22 | 點閱數: 151

1.各級學校內外、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公 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幤2,000元 ~10,000元罰鍰。2.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 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 歲之人吸菸,違者處新臺幣1萬至25萬元罰鍰。3.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 (加熱菸),使用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  4.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5.  18歲以上使用戒菸門診,不分對象皆免收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費用,請上花蓮縣衛生局網站洽詢本縣各合約醫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