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2月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65718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計畫執行期程自111年12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包含三項子計畫: |
(一) | 子計畫一:充實英語口說教學圖書(繪、讀本)計畫(經常門)。 |
(二) | 子計畫二:提升教師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經常門)。 |
(三) | 子計畫三:提升學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經常門)。 |
三、 | 旨案計畫第2次提報期限,即日起至112年3月30日(四)止,請學校依下列說明將計畫檔案傳送至承辦人信箱shengchi3050@gmail.com: |
(一) | 子計畫一:書單Excel檔、圖書運用規畫表Word檔、圖書運用規畫表核章掃描檔。 |
(二) | 子計畫二及子計畫三:計畫Word檔、計畫核章掃描檔。 |
四、 | 餘請詳閱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