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花蓮縣111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計畫辦理。 |
二、 |
研習對象:國中小學習扶助授課教師務必先取得認證時數(無教師證者需18小時,有教師證需8小時),課程架構如附件2,另歡迎已認證之教師回流研習。 |
三、 |
研習時間:111年9月24日至9月25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7時、星期日上午8時至20時)。 |
四、 |
研習地點:花崗國中4F視聽教室(9/24共同科目)、簡報室及分科教室(9/25各分科)。 |
五、 |
報名方式,以下請擇一方式報名。建議採用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方便研習時數核定。請各校承辦老師協助校內非現職教師於教師在職進修網開設帳號,以利非現職教師線上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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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1110907花蓮縣 111 學年度學習扶助 18 小時教師增能研習計畫課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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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1110907花蓮縣111學年度學習扶助18小時非現職教師增能研習計畫(附件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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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1110907花蓮縣111學年度學習扶助18小時非現職教師增能研習計畫(研習代碼353307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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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1110907非現職教師18小時研習課程、現職8小時(修訂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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