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勞動基準法、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及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 等相關法規。 貳、甄選名額 一、 正取5名(部分工時),備取若干名,備取期限至110年7月31日止。 二、 依本縣國民小學開缺數(詳如附件1),採向開缺學校報名方式辦理。
其餘如附件說明!